今天下午(4月15日),CDE官網(wǎng)發(fā)布了《藥審中心關于藥品上市注冊申請確認持有人關事宜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顯示,根據(jù)新版《藥品管理法》實施后提出的藥品注冊申請,不再受理兩個和兩個以上主體共同作為上市注冊申請人的上市注冊申請,上市注冊申請批準后,該注冊申請人自然成為上市許可持有人。
新版《藥品管理法》實施前受理的注冊申請,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共同申請人的,在批準藥品注冊申請時應根據(jù)所有申請人簽署同意的確認文件確定其中一個主體為該注冊申請批準后的上市許可持有人。
2020年4月15日
附件:上市注冊申請人確認書(模板)